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我区又破获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抓获一批涉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现将几起典型案例通告如下:
李某等7人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2019年7月,区公安局组织抓捕行动,一举打掉了盘踞于龙泉镇白庙村的李某等7人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以李氏兄弟为首,在龙泉镇白庙村及附近横行乡里,以受人委托代管水库为由,对在该水库内钓鱼的多名村民任意殴打、罚款,谋取利益;同时该集团还涉嫌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10余起,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目前,该集团6人被依法执行逮捕。
黄某某等4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经公安机关查明,该团伙于2017年在小溪塔街办梅子垭村征地拆迁过程中,采取暴力手段,对被拆迁户进行殴打、恐吓,致伤2人;同时查明该团伙还实施多起行政违法行为。2019年6月,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抓获黄某某等4名涉案人员,近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黄某某等4人二年二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贾某等人涉嫌恶势力犯罪团伙案。2019年7月,区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深挖细查,破获了樟村坪镇以贾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抓获涉案成员6名。经查,犯罪嫌疑人贾某、文某、秦某等人在2014年至2018年期间,多次在当地寻衅滋事、无事生非、强拿硬要、任意损毁财物、随意殴打他人,并致伤多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目前该案公安机关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
李某某涉嫌恶势力犯罪团伙案。2019年7月,区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通过多方工作,打掉宜昌高新区(原夷陵区龙泉镇)车站村一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团伙,抓获李某某等涉案人员6名。经查,近年来,该团伙多次无事生非、逞强斗狠、采取暴力、暴力威胁等行为插手征地拆迁,欺压群众,先后致4人轻伤,致3人轻微伤。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
龚某某等3人涉嫌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近年来,以龚某某为首的该恶势力犯罪团伙,在小溪塔城区多次实施暴力逼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于2019年7月将龚某某等3人抓获,目前该团伙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
吴某某等人涉嫌开设赌场案。2019年4月15日,区公安局组织警力在鸦鹊岭镇捣毁一赌博窝点,抓获涉赌人员13人,现场缴获电脑、电视等一批赌博工具。目前,9名涉嫌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诉,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黑必扫,有恶必除,除恶务尽。对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我们将露头就打,依法严惩。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举报电话:区扫黑办:0717-7826813,区公安局:0717-7836110,区纪委监委:12388。根据《湖北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将按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一)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的,奖励人民币五万元至十万元,属于特别重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最高可奖励人民币二十万元;
(二)查证属实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并以相关罪名提起公诉的,奖励人民币一万元至三万元;
(三)查证属实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并以相关罪名提起公诉的,奖励人民币五千元至一万元;
(四)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罪名提起公诉的,奖励人民币三千元至五千元;
(五)举报涉黑涉恶犯罪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以相关罪名提起公诉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奖励举报人人民币三千元至五万元。
夷陵区扫黑办
2019年11月18日
(编辑:卢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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