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在平湖广场参加了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开展环保普法宣传。
宣讲员向广大市民宣传发放《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试行)》等宣传资料,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垃圾分类知识。
今后夷陵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全面落实普法工作,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深化依法治理,为夷陵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通讯员毛健 编辑卢薇 责编朱家梅)
12月4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在平湖广场参加了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开展环保普法宣传。
宣讲员向广大市民宣传发放《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试行)》等宣传资料,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垃圾分类知识。
今后夷陵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全面落实普法工作,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深化依法治理,为夷陵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通讯员毛健 编辑卢薇 责编朱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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