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夷陵区人社局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之间的沟通合作,狠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9月5日,夷陵区劳动保障监察局的工作人员来到发展大道万达工地,给正在做工的工人卢某送来四千七百多元的工资。
“我追了四五年了,现在劳动局和公安局给我们弄来了,这都是血汗钱,能追回来我们都很高兴。”原来,2017年11月,卢某等人到夷陵区人社局投诉,反映包工头余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夷陵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核实后发现,余某带领卢某等人在某建筑项目从事木工工作,工程结束后,余某从项目部领取工程劳务费,但拒不向卢某等7人支付工资。多方取证后,办案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均未能与余某取得联系,其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8年1月,夷陵区人社局按照法定程序移交区公安分局进行网络追逃。今年8月底,公安机关终于从广州将余某抓捕归案。
归案后,余某认识到案情严重性,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人社部门处理该案,并于9月4日将4.7万元工人工资全部兑付到位。目前,余某已取保候审,但仍然可能受到刑法的惩戒。余某悔不当初:“说实话我也没想到,因为欠农民工4万多块钱工资引起了这么不好的后果。我现在非常后悔,因为这几万块钱在外面躲了几年,这个事情始终还是要想办法解决的,希望大家都吸取我的教训。”
两法衔接工作开展以来,夷陵区人社局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实行“点对点”对接,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欠薪案件,依法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宜昌市夷陵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胡建平表示,劳动部门移交的恶意欠薪案件,公安机关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移交一起,查处一起,立案之后及时把劳动工资支付了也要追究刑事责任。在此郑重提醒包工头们:不要存有侥幸心理,要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据了解,夷陵区人社局已向法院移交欠薪案件33起,已执结9起,向公安机关移交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8起,充分发挥了行政和司法的双重作用,有效推进了行政执法,使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形成有效合力。
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道鸿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深入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多管齐下,多措并举,让农民工如期、按期取得合法的工资收益,营造良好的环境,为夷陵区建设“强区主城 富美夷陵”作出新的贡献。
(夷陵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张玉婷 通讯员王芳 编辑卢薇 责编朱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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