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大于天】夷陵区姜家湾超限检测站正式启用电子抓拍系统

8月3日,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夷陵区公安局联合发出公告,自8月8日零时起,宜黄一级路姜家湾超限检测站正式启用货运车辆不进站电子自动抓拍系统。

由黄花往小溪塔城区方向的重、中型货运车辆(含空载车辆)一律按指示标志经由姜家湾超限检测站货运车辆专用通道通行,接受超限超载检测。

“特别是大中型货运车辆,包括空载车、重载车一律进站接受检测。对不按照规定进站检测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电子抓拍的数据录入交通违法系统予以处罚,希望广大驾驶员尤其是货运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进站检测的规定,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夷陵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郑玉琳告诉记者。

如果货运车辆不进站进行检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以电子抓拍记录为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罚款100元记3分。如果检测发现货运车辆存在超限超载行为,也将依法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相应处罚。

夷陵区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执法大队牵头联系人张敏告诉记者,超限站实行路警联合治超,建立健全24小时工作的常态机制,实行四班三运转的机制模式运转,确保全天候无缝隙的全程超限检测,对发现的超限行为,首先由综合执法机构对违法车辆进行检测,涉嫌超限的车辆引导至卸货场地,进行强制卸货。然后由公安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法车辆予以记分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宜黄一级路作为宜昌北重要交通要道,也是兴山、远安以及夷陵区西北乡镇进入城区的主干道,车流量大,载重车辆多,为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管理,维护道路通行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区公安局将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实行24小时上班制,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为市民营造一个安全的通行环境。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醒,广大货运车辆驾驶员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对拒绝、阻碍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夷陵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毕仁科 实习生 刘雨琦  编辑 谈金临  责编 朱家梅)

评论一下
评论 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