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夷陵区委副书记、区长邓玉华主持召开区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夷陵区落实2018年国家对湖北省和湖北省对夷陵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方案、夷陵区区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事项。
会议认为,《夷陵区落实2018年国家对湖北省和湖北省对夷陵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方案》严格执行了中央、省、市脱贫攻坚整改工作要求,符合夷陵区实际。各地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措施、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效果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对照问题台账,逐一销号。同时,要坚持对准病灶,举一反三、见微知著,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标本兼治,确保问题整改成效符合规定要求,得到群众认可。
会议要求,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脱贫攻坚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整改工作拿在手上亲自抓;驻村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驻村工作纪律,按照驻村工作要求,切实强化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要进一步做好产业扶贫工作,扶持重点产业,建强产业链,形成带动效应,促进农民增收;镇、村及区直相关部门务必保持攻坚锐气,坚定全胜信念,紧紧扭住巩固提升目标,以“严、紧、硬、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会议指出,《夷陵区区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了上级文件精神,在原《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同意按照新《办法》发文实施。要按照新《办法》规定,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纳入部门预算,并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
会议强调,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精简会议,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规范会议费管理,提高会议的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对违反会议费管理规定的,依法依规追究会议举办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其他事项。
(夷陵区融媒体中心记者谭明龙 编辑彭莉 责编朱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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