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宣传部 区文明办 区融媒体中心 关于开展第四届“夷陵好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小溪塔街道党工委,夷陵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党工委,区人武部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引导和激励作用,弘扬社会正气,引领文明风尚,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融媒体中心联合举办第四届“夷陵好人”评选命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夷陵好人,弘扬夷陵精神。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评选和学习身边典型,在全区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热潮,进一步激励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凝心聚力,为推动夷陵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和丰润道德滋养。

二、推荐标准和类别

(一)推荐范围。凡在我区生活、工作或学习的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夷陵好人人选。已当选往届“夷陵好人”“道德模范”的,不再参加第四届“夷陵好人”评选。

(二)参评标准。“夷陵好人”候选人的入围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综合道德素质,典型事迹突出,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同。

(三)推荐类别。“夷陵好人”分为五类,推荐时须按照以下五个类别对应推荐。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 助人为乐: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 见义勇为: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 诚实守信: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 敬业奉献: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 孝老爱亲: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同时,我区将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夷陵好人”候选人中向上推介“宜昌楷模”“宜昌好人”“荆楚楷模”“中国好人”等。

三、实施步骤

第四届“夷陵好人”评选活动宣传发动、遴选推荐、事迹展播三个环节同步进行,年终进行网络投票、评选表彰。

(一)成立评选机构。第四届“夷陵好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总工会主席黄光学同志任组长,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融媒体中心主任龙行波同志和副部长袁平同志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政法委、区直机关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融媒体中心分管同志及各乡镇(街道、试验区)宣传委员组成。

(二)遴选推荐。各地各单位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推荐身边好人;各乡镇(街道、试验区)和区直各单位每月至少推荐本单位、本行业 1 人,其中区总工会、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每月至少推荐一线干职工 2 人。推荐单位要对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对弄虚作假的推荐组织或个人,其推荐人选不能作为正式候选人。

(三)事迹展播。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根据各地各单位推荐上报的材料,遴选参评典型,从 4 月起由区融媒体中心开设第四届“夷陵好人”评选活动专题,对上报的人物事迹进行核实和初选后,安排采编人员进行人物采访和事迹编辑展播。各乡镇(街道、试验区)、区直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提供车辆、人员等必要的采访后勤保障。

(四)网络投票及通报命名。由领导小组初审,确定 20 名候选人进入网络投票环节,通过“云上夷陵”APP、“夷陵发布”“我的夷陵”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投票。投票截止后,由评选领导小组根据网络投票和个人事迹进行综合评定,最终评定第四届“夷陵好人”15 名,并在“云上夷陵”APP、中国夷陵网、“夷陵发布”“我的夷陵”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适时对第四届“夷陵好人”进行通报命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第四届“夷陵好人”评选活动是提高全区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抓手。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文明创建重要事项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强化责任、抓好落实,确保评选活动上水平、有影响、见实效,不走过场。

(二)严谨有序评选。要把握高质量要求,严格对标、严谨规范,认真做好基层推荐、审核把关、媒体公示、遴选上报、投票评选等各个环节工作,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和评判权,各地各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相关要求规范操作,确保推荐的典型人物具有群众性、先进性、典型性,能够叫得响、立得住,经得起实践、经得起历史、经得起群众检验,使评选命名工作具有极强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三)抓好学习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

运用专题专栏、双微平台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宣传推介典型先进人物,在全区大力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好人评选出来后,各地各单位要创新载体,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融媒体中心等单位要以典型为原型,组织力量创作出一批诗歌、小品、戏剧、专题片等形式的作品,切实增强典型人物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请各地各单位于每月 10 日前将第四届“夷陵好人”推荐材料(推荐表、事迹材料、照片 3—5 张,有音像资料的一并上报)电子版报送至区委宣传部,纸质版可随后报送。报送前,属于党员和公职人员的需征求纪检监察、组织、综治部门意见,属于从事经营活动的需征求综治、环保、工商、安监等部门意见。

联系人:区委宣传部,郑雪丽,7838089,xck5030@163.com;

区融媒体中心,高秉龙,7830087,zgylxww@126.com。

中 共 宜 昌 市 夷 陵 区 委 宣 传 部

夷陵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宜 昌 市 夷 陵 区 融 媒 体 中 心

2019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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