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宣誓仪式暨培训会

1月22日—23日,夷陵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宣誓仪式暨培训会议在雾渡河法庭和黄花法庭顺利举行。

此次选任的来自基层各行各业的十七名人民陪审员,均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法及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通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随机抽选等方式产生,并由区法院院长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任期五年,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行,必将进一步提高审判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增强司法权威,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通讯员袁杰  编辑覃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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