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夷陵区民政局牵头,区公安消防大队、区食药监局、区卫计局、区质监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的评估小组,按照国家《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对夷陵区社会福利院和建成运营的4家民办养老院开展养老服务机构评估。
本次评估工作采用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评估方式,养老机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服务对象及其家人均列为评价主体。根据民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做好2018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各养老机构充分自评的基础上,评估小组通过资料审查、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依据国家《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标准制定评估表,对养老院进行严格评估打分,对未达标的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确保10月底以前全部整改合格。
(通讯员王仕荀 编辑卢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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