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夷陵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法规讲座暨执法动员会议,开展《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法制培训,部署启动《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夷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田益群作动员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志芬、张国志、高先华、栾桂梅、王世钰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万犁昌列席会议。
宜昌市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专职副局长兼市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洪钧应邀作《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专题法制讲座。洪钧从《条例》立法背景、执法、处罚情况等几个方面作了系统讲解,通过穿插大量的鲜活案例和实际操作经验,使大家对《条例》有了较全面的了解,为依法做好流域保护和执法检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理论法规基础。
夷陵区委常委、副区长万犁昌代表区政府作了关于《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田益群指出,人大执法检查就是“法律巡视”,是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保证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和被检查单位要以绝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觉当好生态环保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法律监督者、积极实践者和有力推动者。在执法检查工作中,要坚持依法监督、严格监督原则,突出时间节点、抓住工作重点,扎实做好执法检查各阶段工作,坚持做到自查要细、检查要严、整改要实,要广泛开展《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让“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深入人心。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加大生态保护和治理力度,为加快实现“强区主城 富美夷陵”高质量发展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据了解,本次检查从8月份开始到10月份结束,执法检查组将分成7个小组,采取听取汇报与实地检查、查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与属地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履职、听取部门建议与听取社会意见、全面自查自改与重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区政府及相关乡镇、区直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保护和改善黄柏河流域环境的意见和建议情况进行检查。(夷陵广电全媒体记者汪鹏 通讯员吴彩霞 编辑覃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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