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补齐我省生态建设短板

(记者杨宏音)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7年4月14日向湖北省委、省政府反馈了意见。会上,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组长焦焕成通报督察意见。省委书记蒋超良作表态讲话,强调要全面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补齐我省生态建设短板。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晓东主持会议。区领导王平昌、邢光、易仁和、朱邦伍、李泽刚、黄光学、彭华、赵学军在夷陵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督察组认为,2013年以来,湖北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大环保工作力度,狠抓库区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推进长江大保护,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督察组指出,湖北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环境保护形势仍不容乐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不够;水资源过度开发带来的环境问题凸显;长江环境保护形势依旧严峻。

督察组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水资源开发与水环境保护关系,推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坚决推进长江大保护,着力加强干流、主要支流和重要湖库环境综合整治;严肃查处填湖占湖和非法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继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省委书记蒋超良强调,这次中央环保督察,既是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也是以问题为导向补齐我省生态建设短板的难得机遇。要把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以鲜明的态度、果断的措施、严格的标准,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要以此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坚定不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韧不拔抓好生态修复,坚持不懈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推动美丽湖北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随后召开的全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要求,要以更大力度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要严格加强督查问责,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过程中督促不力、职责履行不到位、长期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省、市会议结束后,区委副书记、区长王平昌在夷陵分会场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迅速行动,不等不靠,按要求列好问题清单,明确任务,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加速推进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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