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12月21日,夷陵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尚志芬主持召开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审议有关报告,审议通过有关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先华、栾桂梅、王宏、王世钰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万犁昌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万犁昌所做的区政府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6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针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对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部门预算执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扶贫领域等问题进行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目前所有问题整改均已落实到位。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7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17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今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受经济、政策和相关工作等因素影响,区级收支发生了一些变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夷陵区决定对2017年区本级预算进行部分调整。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后认为区政府提交的预算调整方案总体符合预算法的规定要求,符合全区实际,一致同意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建议今后进一步优化预算调整方案,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强化资金使用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科学谋划明年预算,确保完成预期目标;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健全债务管控机制。区政府要结合实际,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基本重点民生支出,坚持“财政资金保基本,项目建设靠平台”的思路,将预算调整方案依法细化到与年初预算相对应的支出科目和具体项目,确保调整后预算安排方向明确,重点突出,增强预算执行保障能力。

会议接受个别代表辞去市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补选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决定:夷陵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8日在小溪塔城区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补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补选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还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以上图片为视频截图)

(来源:夷陵电视台 记者:汪鹏 编辑:卢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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