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走入乡村

(记者胡中雪 赵茜雯 覃彩霞 特约记者龙广韬 通讯员袁林)随着第六个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的来临,夷陵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的队员们来到龙泉古镇,进行了一场深入人心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12月1日上午9:30,由夷陵区文明办、交安办、公安分局、教育局、交通局、安监局、司法局、龙泉镇人民政府、稻花香集团等合办的2017年“12.2”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在龙泉古镇的酒樽广场拉开帷幕,此次活动以“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聘请义务劝导员共同参与维护交通秩序。

广场上各单位的代表们穿着整齐的服装,聚精会神的听着主席台上关于交通安全的宣讲,村民以及龙泉初级中学的学生们都纷纷表示会做一个认真履职的义务劝导员。

龙泉镇初级中学学生代表许清怡说,“作为学生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而作为劝导者我们应该劝导那些公民们遵守交通规则,做文明的人,建设文明的家园。”

龙泉镇雷家畈村三组村民易万荣告诉记者,“我们作为一个群众,也实行搞义务劝导,也为我们的老百姓一方的平安,为他们的幸福尽到我们的义务。”

夷陵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郑玉琳表示宣传活动走入乡村,目的是通过聘请乡村义务劝导员的方式,使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让社会各界齐抓共管,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活动最后参会人员纷纷上台,在幕布上庄重的签下自己名字,以此表示他们将在以后出行中遵守并维护交通安全。


评论一下
评论 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