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委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

本网讯(记者杨宏音)12月2日,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玺玮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文件和讲话精神,讨论人代会工作方案及人大代表视察方案等。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实施办法和周霁同志在全市深入推进转作风抓落实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传达学习了相关文件。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召开后,中央出台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细则,为全党做出了引领示范。全区上下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认真领会,准确把握《实施细则》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中央要求落地生根、见到实效,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推进作风建设从“宽松软虚”走向“严紧硬实”。对作风不实、乱发津补贴、公车私用等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坚决问责。

会议确定,夷陵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17年12月底在小溪塔城区召开,在人代会召开期间,全体人大代表还将视察“四大攻坚”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审定了全区五项奖励发放改革实施方案。会议指出,我区率先出台五项奖励发放改革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简称市委“九条意见”)的具体举措,对于建立健全客观、公正、合理的考核激励机制,引导全区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等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领会改革的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杜绝普惠制,拉大等次差距,不搞平均分配,不搞轮流坐庄,让考核结果呈现合理的正态分布;要突出激励基层的导向,在考核等次比例调配、奖励发放时序等方面向基层倾斜;要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会议还研究和讨论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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