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物业小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一、严格出入管理

1.物业小区一般保留一个出入口,并合理配置值守人员,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出入口的,必须经属地防控指挥部或所在社区同意。

2.小区业主每次进出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外来人员进入小区的,必须经业主确认并做好登记,严格落实防控要求。

3.劝导业主无特殊情况不动用车辆,外来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二、加强应急处置

4.小区内出现人员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或发现确诊、疑似病例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第一时间上报社区,在社区指导下,配合专业机构和人员,按照情况紧急程度,对单元、楼栋、小区采取阻断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

三、做好卫生消杀

5.对小区单元门厅大堂、电梯轿箱、地下停车场、管理用房等重点区域部位,大门开关、入户门把手、重要区域栏杆、电梯内外按钮等高频率使用设施,做到每日清洁消毒。

6.严格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责任,按照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做好垃圾收集、清理等工作,及时通知清运单位清运垃圾,并对收集容器及周边区域每日进行消杀。

7.引导居民将废弃口罩投放到专门垃圾容器。

四、强化工作防护

8.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抓好防护应急物资储备投放,落实工作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督促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口罩等防护用品,落实工作人员防护消毒流程。

五、积极宣传引导

9.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社区加强疫情防控宣传,通过横幅、广播、业主群、宣传栏、电子屏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教效果,着力引导居民增强防护意识、提升防护能力,营造群防群治防控氛围。

六、做好信息报送

10.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小区防控工作、人员车辆进出情况做好痕迹管理,保留相关记录,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时完成信息上报。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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