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夷陵区劳动监察局二楼会议室里热闹不已,二十多名企业员工排着长队签字、按手印,领取了他们迟到两年的工资。
这些员工都是宜昌移安实业有限公司的原职工,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该公司未按期支付员工工资共计50多万元。而2017年4月,法人易某某便将公司交给他人管理,离开宜昌藏匿在外。夷陵区人社局按照法定程序将此次工资拖欠案移交区公安局,经公安局、人社局联合调处,易某某在听说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时,主动委托亲人筹措13万元工资交到了劳动监察局,并保证今年上半年将余下的40万元工资付清。年关将近,员工们终于拿到了迟来已久的辛苦钱。
下一步,夷陵区人社局、公安局也将积极督促该公司尽早兑付余下应支付的职工工资。
夷陵区公安局环境保护警察大队副队长杨军提醒市民,不论是私营企业、国有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要做到有责任心、有良知,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工人、农民工要做到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夷陵区融媒体中心记者李红 编辑卢薇 责编高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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