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会上获悉,我省214个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已整治消除213个,完成率99.5%,提前完成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15年,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截至2018年底,我省共排查确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214个,总量位居全国第4,治理任务较艰巨。
2017年起,省政府连续3年将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于2018年将其列为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之一。我省各地政府制定并公布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按时间节点组织实施。
据了解,咸宁、荆州、襄阳先后被财政部、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列为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共获得中央补助资金13亿元,目前已到位8亿元。各示范城市着力打造“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示范河段,为全省黑臭水体治理提供样板。
为确保整治后水质不反弹,各地强化日常管护,巩固整治成果。以武汉为例,2018年四季度至2019年一季度降雨量较往年同期增加1.69倍,黄孝河、机场河及巡司河等上游汇水区范围较大的重点水体,雨天合流导致污水溢流量大、内源污染严重。武汉加大力度,共计清淤约4.7万平方米,有效保障了整治成效。
明年,湖北省将围绕“长制久清”,不仅强化黑臭水体周边环境管控,更注重全面提升城市水污染防治能力。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谈金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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