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垃圾分类要练好“常”功

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当天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各类单位4216家,责令当场或限期整改623起,依法立案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20起。(7月1日东方网)

《条例》施行首日,标志上海进入生活垃圾分类强制时代正式开启。尽管在《条例》施行之前,上海作了大量的宣传发动工作,形成了一定的声势,但仍然有怠慢受到整改和查处的案例。这再次表明,生活垃圾分类非一日之功,需要在“常”字上下功夫,做到常讲不厌,常查不断,常抓常新,在不断规范中倒逼人们约束行为,养成好习惯。

垃圾分类要常讲不厌。有人说,垃圾分类有了强制手段,惩罚就是了,就无需再讲什么道理。其实这是个误解。因为人的眼界和素质不同,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性理解程度也有差别。从根本上说,垃圾分类的目的,最终要改变旧有习惯,提高文明素养,这就需要每个人在认识上要不断强化、不断加深,充分认识垃圾分类与环保意识和自律意识的密切关系,以及所体现的社会共同价值、法治精神,建立一种人与环境的和谐关系;垃圾分类有助于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有助于整个社会形成绿色生活的风气,以及抵抗铺张式的生活消费。如果稍有放松,就可能旧病复发,甚至导致前功尽弃。因此,即使有强制手段,也不能放松社会宣传,通过反复强调,不厌其烦地灌输,培养人们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

垃圾分类要常查不断。依法履行垃圾分类责任,要强调自律意识,也必须强化他律约束,制度建设就显得非常重要。有了制度,立了规矩,还要依据制度规矩加强督查和监管,而且大量的工作在于日常督查和监管上。《条例》施行首日,全市各级城管执法系统深入小区、单位、楼宇、商家及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责令当场或限期整改623起,依法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0起,从一个侧面表明,垃圾分类还没完全入心入脑,有的还心存侥幸,得过且过。实践证明,只有常查不断,跟进整改措施,才能强化人们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把垃圾分类自律意识和责任深深印在脑海中,用以指导行动。

垃圾分类要常抓常新。垃圾分类不是一日之功,也不可能立竿见影,需要不断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实践证明,垃圾分类的现实问题,需要通过跟进服务去化解,否则,容易消解民众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也要看到,垃圾分类是个新生事物,推行中必然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难题化解的过程,也是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的过程。另据报道,除了上海,46个重点城市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正在逐步建立。2025年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每个城市的情况不同,垃圾分类改进的途径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不断创新方法、创新机制,推动垃圾分类向纵深发展。

推行垃圾分类不仅是环境工程,更是文明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公众和社会组织齐心协力练好“常”功,通过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不断积累经验,使垃圾分类真正成为新时尚新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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