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小溪塔街道党工委、夷陵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党工委、区人武部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
按照中央、省、市文明办要求,我区认真组织开展了“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各地各单位积极参与,发现、推荐和宣传了一批“身边好人”,先后有李广佳、李红艳、林炳标、屈家军、张新华、黄愉婷、向明军兄弟等人入选“中国好人榜”。为进一步深化“我推荐 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身边好人”分为“夷陵好人”、“宜昌好人”、“宜昌楷模”、“荆楚楷模”、“中国好人”。其基本要求是: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事迹令人感动,身边群众认可度高。
二、推荐程序
“身边好人”实行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即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区直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每月向夷陵区文明办推荐;区文明办遴选向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推荐;市委宣传部综合评选“宜昌楷模”、“宜昌好人”后,再向省推荐“荆楚楷模”,由省委宣传部向中央文明办推荐,参加“中国好人”的评选。具体程序为:
1.基层推荐。各地各单位广泛发动,层层选树,自下而上推荐“身边好人”。从行政村(社区)开始评选,村里(社区)向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推荐,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评出身边好人后再向区推荐,区评出身边好人后再向宜昌市推荐;各行业推荐身边好人要在全系统广泛发动、层层推荐评选的基础之上,分行业筛选推荐上报。
2.宣传展示。各地各行业发现、推荐身边好人时,要充分利用区电视台、网站等中省市各级新闻媒体,特别要发挥新媒体的特点和优势,通过微博、微信、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
3.规范上报。要精选事迹材料,规范相关格式。每个被推荐人要提交一份事迹材料,上传一张登记照和工作照。事迹材料和照片要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各地各行业上报候选人时,要重点规范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标题要醒目,最好提炼出候选人的事迹特质。二是事迹要详实。正文的第一段为人物身份简介。第二段为主要事迹概述(不超过 140 字)。第三段为事迹详细内容,要求以讲故事方式,体现事迹的可亲、可敬、可信、可学,避免枯燥、无味罗列式的行文;字数要求在 1500—2000 字;三是照片要清晰。最好是彩色登记照,照片大小为 120 像素+160 像素,小于 30k。
4.审核把关。各地各行业报送“身边好人”候选人时要走访调研、严格审核,要确保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真实可靠,同时要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各地各部门每月至少推荐 1名“身边好人”候选人,推荐材料须经分管文明创建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区文明办,上传至电子邮箱:ylqwmb@163.com,并报中国夷陵网新闻频道,夷陵网邮箱:zgylxww@126.com。上报时间为每月 10 日前。
三、推荐要求
1. 要加强组织领导。“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级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是中央、省、市文明办布置的重点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2. 要坚持层层选树。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坚持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自下而上层层选树身边好人。把典型性强、群众认可度高的身边好人推荐出来。中央文明办把干部群众举荐的好人好事线索数作为“中国好人榜”入选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各 地 各 单 位 要 积 极 发 动 群 众 通 过 线 索 平 台 官 网 :(http://haoren.dc.10086.on/)推荐好人好事。同时,要利用“道德讲堂”、“道德模范基层巡讲”、电子屏、公交车广告、社区板报、宣传栏、文化墙等各类载体,多渠道、多方式地宣传推介“身边
好人”。各级新闻媒体要开辟“身边好人”专栏,宣传推介“身边好人”先进事迹,引领夷陵文明风尚,进一步提高市民道德素质。
3. 要纳入目标考核。“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是一项常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活动的长效机制,要每月按要求规范报送身边好人。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已分别将“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活动纳入全区宣传文化思想工作目标考核和 2017 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区文明办年底将对各地、各部门入选“夷陵好人”、“宜昌楷模”、“宜昌好人”、“荆楚楷模”和“中国好人”的情况分月和年度进行通报,入选情况将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考核内容。
中 共 宜 昌 市 夷 陵 区 委 宣 传 部
宜昌市夷陵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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