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五部门20日共同发布《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明确了8种“校闹”行为,要求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依法打击“校闹”行为,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因为‘校闹’的存在,学校承担了不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压力,导致一些学校不敢正常开展体育教学、课外活动,不敢正常批评教育学生,干扰了素质教育的实施,影响了良好教育生态的形成,必须下大力气予以解决。”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说。
意见突出“预防为先”,强调以保险机制为核心建立多元化的损害赔偿机制,要求学校不得推诿塞责,积极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化解纠纷。学校确有责任的,要依法、及时进行伤害赔偿,实现“不闹也赔”。同时,针对实践中“以闹取利”和一些地方无原则“花钱买平安”的状况,意见强调“闹也不赔”,明确禁止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行为。责任明确前,学校不得赔钱息事。
(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蒋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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