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到高职院校大规模扩招100万人,历时近半年,湖北方案于8月19日发布。方案分两批实施,持续到11月份。从8月20日起,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以报名。
《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由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共同制定。分两批实施:第一批重点面向我省未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含普通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报名考试招生录取工作于8-9月份进行。第二批重点面向未参加第一批报名的2019年秋季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报名考试招生录取工作于10-11月份进行。
8月20-31日,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目前居住、工作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报名。10月21-31日再组织一次针对未参加第一批报名的2019年秋季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人员的补报名。
第一批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全省统一定于9月21-22日举行,第二批考试安排在11月举行。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按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方式进行,由各招生院校组织实施。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采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其他考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为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方式进行。
根据要求,各招生院校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确定录取标准,确保有升学意愿且达到基本培养要求的考生能被录取。高职扩招专项第一批录取的新生,应在2019年10月底完成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第二批录取的新生可在2020年春季入学。
此次高职扩招重点布局在优质高职院校、行业特色高职院校、贫困地区高职院校等。招生专业由各高职院校在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中安排,积极鼓励烹饪、电子商务、物流、机械制造、焊接、汽车维修、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建筑施工、现代农业等在就业市场需求量大的专业参与招生。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据统计,2018年,全国有职业院校1.17万所,年招生928.24万人,在校生2685.54万人。在现代制造业、新兴产业中,新增从业人员70%以上来自职业院校。湖北有58所高职高专学校,去年招生20万人,在校生56万人。
(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蒋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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