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入基层 刑事审判显温情

为深入贯彻司法便民的政策,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8月15日上午,夷陵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前往分乡镇南垭村审理一起非法种植原植物毒品案。

2018年11月,被告人陈某在位于夷陵区分乡镇南垭村一组的农田内播撒罂粟种,至2019年5月罂粟开花、结果。同年5月24日上午,陈某在收割果实时被民警查获。经现场清点,共种植罂粟700株,公安机关依法将罂粟铲除并销毁。

考虑到被告人年事已高,又身患多种疾病,经与公诉人商议后,刑庭法官决定驱车前往被告人家里开庭。结合相关情节,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1000元。庭后,法官耐心向陈某讲解了刑法规定以及种植罂粟带来的后果,被告人表示真心认罪、悔罪,今后不再种植罂粟。

近年来,夷陵区人民法院不断完善司法便民措施,走出法院、深入基层,对一些偏远交通不便、老弱病残的当事人提供帮助,在打击犯罪、教育群众的同时也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温情。

(通讯员瞿畅 编辑彭莉 责编朱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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