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热热!局部37℃以上!高温天气又来了

昨天是“三伏“中“末伏”的第一天“末伏”这个名字就表明了三伏天正走向尾声大家都关心的问题来了:接下来会降温吗?

气象部门昨日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今起三天宜昌大部地区最高气温将达35℃以上局部37℃以上

烈日炎炎最辛苦的要数户外作业人员了你知道吗?夏天户外工作企业应当发高温津贴哦

高温津贴

是对劳动者在夏季高温环境下作业付出的超常劳动消耗的一种额外补偿;

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高温津贴是国家规定的津补贴项目,不是单位福利;

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

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及所处环境温度等实际情形,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人事聘用关系的职工发放相应高温津贴。

看到这儿你可能还想知道高温津贴会不会影响工资?企业除了高温津贴还需要提供什么保障?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高温天气下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均应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目前,我省高温津贴标准为12元/天,执行时间为6、7、8、9四个月。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应根据日最高气温,调整作业时间。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特别提醒:高温津贴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物冲抵!

如果用人单位

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可向用工所在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来源:三峡广电  编辑:彭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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