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法院巡回审判服务乡村振兴

在村委会会议室简单安放的几张桌椅,加上正中挂起的国徽,就成了山村里的临时法庭。6月17日,夷陵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进鸦鹊岭镇五龙村,就地了解情况,现场公开审理五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张某等5名村民分别与五龙村委会签订《柑橘场买断经营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十年,并约定按一株柑橘树一年5元的价格交纳承包费,交纳方式为一次性交纳五年承包费。然而经村委会多次催收,张某等5人均未交纳第二期承包费,村委会遂将5人告上法庭,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交纳逾期承包费及违约金。考虑到被告方均为五龙村村民,且人数较多,夷陵法院将法庭“搬”到了五龙村委会,就地开庭,就地审理,并组织当地近80名党员干部及村民旁听。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针对村委会是否对承包费进行过催收、5人是否违约、承包费是否具有法定减免情形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辩驳。经过主审法官对争议焦点的总结归纳和对案件的梳理引导,原被告双方均有了协商解决纠纷的意向。最终,法庭提出给予原被告一周考虑时间,若有调解意向则组织调解,双方均表示同意。

妥善审理“三农”案件,下乡巡回办案,将法律送到离群众更近的地方,是夷陵法院近年来服务农业供给侧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举措之一。这既能方便基层偏远群众诉讼,又能深入宣传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当地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把群众观点体现在司法审判上,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通讯员黄璐 编辑卢薇 责编朱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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