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湖北电力供应基本平衡 可再生能源全部列入优先发电计划

5月9日从湖北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获悉,我省2019年电力电量平衡及统调电厂优先发电计划方案编制完成,共涉及三峡电厂、汉川电厂等75家发电厂。经综合分析,2019年,全省电力电量总体基本平衡,其中电量略有盈余,电力在迎峰度夏(冬)等尖峰时段存在一定缺口。

据悉,按照我省2019年全省GDP增长7.5%至8%的总目标,在综合分析研判全省产业结构和宏观经济走势基础上,考虑军运会等重大活动保电实际,预计2019年全省全社会用电总量为2196亿千瓦时(2018年为2071.43亿千瓦时),增幅约6.0%。经初步测算,2019年湖北全口径发电总量为29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

优先发电是实现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保障性收购,确保核电、大型水电等清洁能源按基荷满发和安全运行,促进调峰调频等调节性电源稳定运行的有效方式。优先购电是为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重点用电提供保障性服务,确保民生用电安全可靠的必要措施。

按照计划,2019年我省水电、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约1658.6亿千瓦时全部列入优先发电计划。其中,水电1489亿千瓦时(含三峡940亿千瓦时)、风电79.6亿千瓦时、光伏55亿千瓦时、生物质35亿千瓦时(含生物质耦合1.5亿千瓦时)。

火电方面,统调火电优先发电共计666.61亿千瓦时。其中,按照“保安全、保供热、保民生”原则,为保障供热和迎峰度夏(冬)电力电量平衡,确定统调火电“保安供热”类电量优先电量为575.98亿千瓦时,占统调火电优先发电量的86%,体现保电惠民生的理念。

省能源局已要求各发供电企业做好设备维护、电煤组运和电网调度等,确保全省电力稳定供应。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将按年度预安排签定购售电合同,对“保量保价”优先发电量、保全省电力正常供应所发电量,电网企业均应按政府定价收购。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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