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起纠纷 两地工商联手维权

1月15日,夷陵区工商局联手宜都市工商部门,成功调处一起茶叶加工设备购销合同纠纷,为夷陵区某茶叶专业合作社挽回经济损失3万元。

2018年12月28日,夷陵区某茶叶专业合作社向区工商局投诉,反映与宜都市某机械公司签订叠式炒车140型茶叶机械购销合同,但收到的是不符合约定型号、且已使用过的旧设备,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及质量合格证,合作社多次向该机械公司提出退货退款要求,但其仍置之不理,请求工商部门帮助维权。

接到投诉后,夷陵区工商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执法专班,赶赴专业合作社现场,对其购买的设备进行查验,确认反映情况属实。因被投诉人经营地址属于宜都市工商局管辖范围,专班人员立即联系宜都市工商部门,携带投诉人购销合同、票据等相关资料,前往宜都市共同商讨调解。在两地工商部门的努力下,该机械公司同意退货,并支付合作社定金、利息、设备托运费和经营损失共3万元,茶叶专业合作社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至此这起因产品购销合同引起的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通讯员谭雅琴 金熔 编辑卢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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