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司法救助 传递法治温暖

近日,夷陵区人民法院召开司法救助审定会对2018年司法救助案件进行评议。

会上,案件承办人分别汇报了34件需申报司法救助金的案件情况,对申请人生活困难程度和救助迫切程度进行了说明。

在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被执行人聂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与申请人陈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刮擦,造成两车受损及陈某受伤的交通事故。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被执行人聂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经司法鉴定,陈某伤残等级为十级,夷陵法院遂依法判决聂某赔偿陈某各项经济损失13.8万余元。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家庭生活都非常困难。被执行人聂某年迈体弱,患有腰间盘突出手术并发后遗症,妻子患有严重哮喘,一家人靠种地勉强维持生活,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陈某因交通事故造成双十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为治疗已负债累累。经进一步核实情况后,承办法官当即向院领导汇报,建议对该案予以司法救助。

此次救助的申请人,都是因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无法获得赔偿,导致家庭生活极其困难,急需得到关怀和救助的弱势群体。其中60%为道路交通事故、工伤或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申请人。

最终,会议审核通过了33个案件的司法救助,司法救助金总额达94万余元,涉及群众33人。

(通讯员黄璐 编辑赵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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