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进行通告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夷陵区高悬利剑,再挥重拳,又打掉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破获了一批治安刑事案件,抓获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查处了一批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夷陵区扫黑办现将六起典型案例予以通告。

高某等“村霸”违法犯罪案。2018年7月,区公安分局根据线索,深挖细查,一举打掉三斗坪镇雾河村高某、屈某某、高某“村霸”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经查,自2011年以来,高某等人在三斗坪镇雾河村采取破坏基层选举、强揽工程、强拿硬要、强迫交易、随意殴打他人等手段,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影响当地基层政权和社会治安稳定。目前,高某、屈某某、高某等3人已被依法逮捕,涉案人员望某某(男,三斗坪镇花鸡坡村人)被取保候审。同时,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发现,该村秦某某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受高某等人操纵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并在任职期内为高某等人承接工程提供便利。秦某某因涉嫌违反政治纪律被区纪委立案审查;三斗坪镇财政所干部屈某某在从事该镇组织的招投标过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放纵高某等人串通投标,因涉嫌违反工作纪律被区纪委立案审查。

杨某某破坏选举秩序案。 2018年11月15日至16日,乐天溪镇八户店村村民杨某某(男,现年50岁)为发泄对村委会干部的不满,先后两次将该村支委换届选举公告撕毁,破坏该村正常选举秩序。事发后,区公安机关快速立案,对杨某某进行传唤询问,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农某某等6人非法拘禁案。2018年6月6日至6月16日,受害人高某在夷陵区长江市场一私房内,被一传销犯罪团伙非法拘禁。区公安分局通过缜密侦查,一举端掉该传销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农某某(男, 22岁,广西人)、覃某某(男, 27岁,广西人)、卢某某(男,38岁,广西人)、韦某某(男,30岁,广西人 )、康某(男, 23岁,云南人 )、陈某某(女,25岁,广西人),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

杨某寻衅滋事案。2018年9月,区公安分局根据线索,深挖细查,快侦快破,抓获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的乐天溪镇瓦窑坪村村民杨某(男,33岁)。经查,自2008年以来,杨某多次实施故意殴打他人、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8年10月19日,杨某被依法执行逮捕。

覃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19日,受害人李某某被覃某某等5人以未及时为其办理贷款购车业务耽误其时间为由,强迫李某某给付赔偿金33700元。经公安机关侦查,成功抓获覃某某(男, 24岁,小溪塔人)、沈某(男, 24岁,西陵区人)、卢某(男, 25岁,西陵区人)、黄某某(男, 24岁,长阳人)、徐某(男,30岁,西陵区人)等5名涉案人员,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

刘某等人组织卖淫犯罪团伙案。2018年11月,区公安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小溪塔峡洲路某足浴店存在卖淫活动,迅速成立工作专班进行立案侦查,于2018年11月中旬抓获涉嫌组织卖淫犯罪的嫌疑人刘某(女, 40岁,武汉人)、操某某(男,29岁,鄂州人)、雷某某(男,39岁,秭归人)、赵某某(男, 24岁,四川人)、向某某(男, 24岁,太平溪人)、徐某某(男,30岁,武汉人)、田某(男, 24岁,应城人)、周某(女, 48岁,武汉人)等8人并依法刑事拘留。

有黑必扫,有恶必除,除恶务尽。夷陵区将对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露头就打,依法严惩,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治安环境。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行动起来,积极举报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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