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实行“三查”制 全力推进港口船舶污染防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精神,夷陵区采取“三查”制方式,全面开展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执法检查行动。

坚持日常巡查,重点检查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污油水舱(柜)、油水分离器、垃圾收集装置等设备配备和使用情况,严查船舶使用焚烧炉、向水体倾倒垃圾、超标排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等违法行为。加强联合检查,联合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葛洲坝区海事处、三峡坝区海事处等部门,重点检查港口船舶防污染设施配备、污染物交付转运处置、联单制度运行等污染防治情况,对发现的隐患实行建档跟踪,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突出专项督查,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的信访件,成立工作专班,逐一进行核查,实行专项专办;对于黄柏河流域码头污染的问题,经黄柏河流域码头整治已得到彻底解决;对于太平溪镇靖江溪码头装卸作业污染问题,经港航、环保等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码头已取得环评相关手续,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对于黄柏河餐饮趸船污染问题,经小溪塔街办、环保、港航等部门联合执法,餐饮趸船已停止经营。

截止目前,共开展各项检查行动50余次,发现并整改隐患27处,全区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通讯员邓啸峰 编辑卢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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