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广电全媒体记者杨宏音 通讯员周宝书 编辑覃彩霞)9月12日,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焦泰文带领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改革办和省河湖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来夷陵区就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夷陵区委常委、副区长万犁昌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黄柏河石碑滩、罗家小河综合治理现场、国贸超市和东湖初级中学,详细了解夷陵区保护水生态环境和河长制开展等情况。
作为2015年第一批省级“河湖长制度”试点县(市、区),夷陵区对流域面积在30平方公里以上的32条河流及247条山洪沟、64座水库,落实三级河湖(库)长制。明确36名区级河长、15名镇级河长,实行“区级河长一月一巡察,镇级河长一周一巡察,村级河长一天一巡察”。今年上半年,区级河长巡察河道累计432人次,镇级河长巡河次数累计1232人次,村级河长巡河近2万人次。近两年来,夷陵区共筹集资金25亿多元用于全区水生态环境治理,取缔非法码头37家,岸线复绿35公里。同时,夷陵区还把生态公民教育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牢抓实,组织专家编印《生态小公民教育校本教材》并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投入试用。
调研组对夷陵区河湖长制工作给予肯定,希望夷陵区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要突出重点,加大专项治理力度;要强化督办,加大责任落实力度;要因地制宜,加大工作创新力度;要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为湖北省水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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