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猕猴桃”被农业农村部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

7月25日,2018年第一批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公示结束,“宜昌猕猴桃”被农业农村部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

此次划定地域保护范围为夷陵区、点军区等10 个县市、区的87 个乡镇。据了解,宜昌是世界公认的猕猴桃原产地,全市累计人工栽培猕猴桃456.53公顷,产量3256吨。主要集中在夷陵区雾渡河镇、长阳县鸭子口乡等地。其中雾渡河镇现有猕猴桃种植基地6000亩,主要有红心、黄心、金魁、米良、三峡2号5个品种供应市场,目前,该镇按照无公害生产技术要求,仿照野生自然条件种植,使猕猴桃果肉翠绿,汁液多,风味佳,品质极优,不仅热销省内外,还成为当地百姓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夷陵广电全媒体记者:汪鹏 编辑:彭莉)

评论一下
评论 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