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夷陵区工商局成功调处一起老年消费纠纷,由销售商向老人退还净水机定购意向金100元。
7月10日,夷陵区工商局接到樟村坪镇赵女士投诉电话,反映其父母受邀参加净水机推销讲座,在销售人员推荐下,赵女士的父母交纳了100元意向金,同意安装净水机。销售人员安装净水机后,却向赵女士父母索要5000元的购买净水机费用,这笔费用在事前并未声明。赵女士知晓情况后,立即阻止父母购买净水机,认为该销售人员涉嫌欺诈老年消费者,要求退回净水机并退还意向金,但销售人员坚持意向金不能退还。
接到投诉后,区局迅速安排工作人员组织赵女士和净水机销售人员进行了当面调解和沟通,加强《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由销售人员向赵女士父母退还意向金100元,并对加装净水机造成的墙面破损部位进行免费修补。至此,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一件消费纠纷在短短20分钟内得到成功调处。
(通讯员:刘靖雯 周晓莉 编辑:卢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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