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 维护公共利益

4月24日,夷陵区检察院会同夷陵区水利局、夷陵区安监局到江北翻坝高速施工现场,就该院办理的侵占河道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现场监督。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先华参加活动。

在乐天溪镇、黄花镇,干警们深入路溪坪、牛坪等施工现场,实地查看了乐天溪镇横溪河、晓峰河流域基础施工工地侵占河道情况。

今年3月,夷陵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承建宜昌江北翻坝高速公路建设的施工单位将开挖的石渣、泥土弃置在附近的河道中,该院检察官深入现场开展专项调查,发现河道内石渣、泥土严重妨碍了行洪,危及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夷陵区检察院向夷陵区水利局发出了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建议夷陵区水利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加大巡察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接到建议书后,夷陵区水利局积极履行职责,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清除障碍,恢复原状,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据了解,去年来,夷陵区检察院积极主动服务大局,围绕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群众强烈关注领域,通过督促履行职责、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开展公益调查等多种方式,先后办理7件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有效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上图片为视频截图)

(夷陵广电全媒体记者:汪鹏 编辑:彭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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