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7年4月14日夷陵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1年至2015年,我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对促进我区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深化法治夷陵建设,推进我区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顺利实施,使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形成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特作决议如下: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在宪法宣誓前专题学习宪法。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二、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结合学习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

三、推动全民学法守法用法。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全民学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区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加强农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公民努力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共同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四、坚持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坚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五、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格局,将学生法治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范围,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

六、加强夷陵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全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推进区、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村(社区)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培育地方特色法治文化品牌,推动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相辅相成。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建立完善学法用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宣传表彰制度。

七、加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使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依法治理的全过程。深化基层组织、部门和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法治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等法治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八、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遵循现代传播规律,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等创新。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新媒体新技术等在普法中的作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探索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充分运用典型案例,结合社会热点,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

九、健全普法责任制。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各类媒体的普法责任,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展公益普法。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平安夷陵建设内容,统一部署,统筹推进。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

十、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区乡两级要积极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经费、设施等工作保障,建立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区乡两级人大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得到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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