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夷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调研

4月10日,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学甫、副主任吴康年一行来夷陵区就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工作开展调研。夷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田益群、副主任张国志陪同调研。

刘学甫一行来到长江市场,深入新大洲电动车、雅迪电动车、振兴维车行等门店查看电动自行车销售情况,在长江市场部分路段检查了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情况。随后,调研组在区政务信息中心召开座谈会,听取夷陵区关于电动车管理的情况汇报,与区人大常委会、工商、质监等部门负责人及部分电动车销售商、用户进行座谈,了解电动车管理存在的问题,倾听广大社会群体关于规范管理电动车的呼声。

据初步统计,夷陵区有电动车3万多台,其中电动自行车500台左右。由于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管理缺位,导致大量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违规使用、违法行驶现象十分突出,不仅扰乱了城市环境秩序,而且给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带来了安全隐患,近3年每年平均发生交通事故300多起。针对电动自行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夷陵区加强静态秩序管理,对电动车采取临时性备案登记管理,为驾驶人办理专用驾驶证,加强宣传引导和路面秩序管理,有效遏制了违法势头。

调研组表示,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解决执法部门执法难题,使部门职责更加清晰,生产销售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宜昌市人大将认真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充分消化吸收,进一步完善《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使其更切合实际,更具操作性。(以上图片为视频截图)

(夷陵广电全媒体记者:汪鹏 编辑:卢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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