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市民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夷陵区公安分局制定了《夷陵区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
举报对象:在夷陵区域内发生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举报途径
01 拨打7851122或110电话举报。
02 通过15872591122短信举报。
03 通过夷陵区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平安夷陵)举报。
04 以信件方式向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举报。
05 直接到辖区派出所、交警中队上门举报。
举报有奖
(一)举报7座以上客车载客超员、超速未达到50%的,每起奖励500元;超员、超速达到50%及以上的,每起奖励2000元。
(二)举报酒后驾驶机动车、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每起奖励500元。
(三)举报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每起奖励500元。
(四)举报机动车使用假牌的,每起奖励500元;举报机动车使用套牌的,每起奖励500元。
(五)举报拼装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每起奖励500元。
(六)举报无证驾驶汽车的,每起奖励500元。
(七)举报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违法载2人及以上的,每起奖励500元。
举报人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严禁泄露,对泄露举报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来源:平安夷陵 编辑:席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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