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公安:加油(气)站安全整治在行动!

近日,夷陵区公安分局召开夷陵区加油站成品油及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整治推进会,全区各加油站、加气站相关负责人和相关单位参加会议。会上,夷陵警方对近期办理的三起油气安全案件进行通报。

1、2017 年12 月4日,三斗坪派出所民警进行交通检查时,发现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颜某所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上装有一壶散装汽油。经查,中石油某加油站员工孙某玲未按规定查验登记颜某武的身份、购买数量、用途等信息,存在违规销售散装汽油的违法行为。2018年1月3日,违法行为人孙某玲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2、2017年12月28日,官庄村某旅社老板孙某因非法存储100升柴油、11升汽油被行政拘留五日。

3、2017年12月28日上午9时许,驾驶人朱某在未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证情况下,驾驶小货车拖运15 个乙炔气罐和30 个氧气罐。经查,违法行为人朱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违法行为,夷陵区公安分局决定对违法行为人朱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违规销售散装汽油 拘留!

非法运输危险物质 拘留!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拘留!

油气安全无小事!

为了维护公共安全,警察叔叔也是操碎了心!

为了进一步完善严控严查散装购买、销售汽油制度,强化源头治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夷陵区公安分局对辖区内各加油(气)站安全检查,提出整改要求。并与各加油(气)站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同时强化散装汽油购销监管,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规定,即一律实名登记、一律系统预警、一律专机销售、一律异常报告。


接下来,夷陵区公安分局将以开展加油站成品油及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活动为契机,与各相关单位紧密合作,将油气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全力维护公共安全。


(通讯员:吴应斌 陈左清 编辑:席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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