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12月28日,夷陵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田益群主持召开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人事任免。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志芬、张国志、高先华、栾桂梅、王宏、王世钰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朱邦伍,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汪宏斌,区人民法院院长邓家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毅列席会议。

会议宣读了关于谭宏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和闵远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并介绍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以及黄革同志免职的议案。易万华、尹凌云、闵远吉分别就拟任区民政局局长、区水利局局长、区审计局局长职务作供职报告。最后大会表决通过:任命易万华为区民政局局长、尹凌云为区水利局局长、闵远吉为区审计局局长;任命谭宏清、黄革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赵丽华、杨万军、柳万年、杨诚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新任职人员上台领取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就如何做好区人大常委会下一步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田益群强调,区人大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履行职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履行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职责中,要以完成党的中心任务为目标,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贴紧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好各项法定职责,始终把区委的决策部署、政府推动的重点工作、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人大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综合运用听取报告、视察、检查等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紧紧围绕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认真组织审议,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形成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全面推动各项决策落实和工作开展。

(来源:夷陵电视台 记者:熊伟 朱家梅 编辑:卢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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