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区消防救援大队加挂区消防救援局牌子挂牌仪式举行。
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党委工作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救援总队正式加挂驻地消防救援局牌子,消防救援支队、大队加挂驻地市、县消防救援局牌子。
总队以下消防救援队伍加挂驻地消防救援局牌子,是党中央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工作的重要举措。加挂牌子后,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将更好地融入当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承担属地消防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建设管理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全面落实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记者:汪鹏 通讯员:杨凌骁 责编:朱家梅 审核:毛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