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1+3”集体合同 员工吃上“定心丸”

6月20日,夷陵区明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举行2024年集体合同签约仪式。职工方和企业方的首席代表经过陈述、协商,在职工代表大会的见证下,成功签订《集体合同》《技术工人薪酬激励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据了解,该公司之前针对“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艰苦”“农民工集中,用工不规范”等行业问题,积极营造良好的建筑用工环境,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制定公司集体协商工作方案,选举产生职工协商代表,在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的基础上形成“1+3”四项集体合同(草案)协商议题,并举行集体协商会议,职工方代表和行政代表经过多轮谈判,达成共识。这四项集体合同均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将报区人社局审查无异议后生效。

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企业要按约定每月以货币形式足额向员工本人支付其应得劳动报酬,不得无故克扣或无故拖欠。《技术工人薪酬激励专项集体合同》中设立经济技术创新创造成果奖制度。农民工更有机会参与科技创新、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竞赛活动,成绩突出的可获得5000元至2万元的奖励。

据悉,夷陵区总工会积极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启动2024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鼓励企业推行产业工人薪酬激励机制,引导技术工人主动提升技能水平、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活动。这家建设集团公司的“1+3”集体协商,规范了劳动者工时工价标准和分配秩序,建立经济技术创新创造成果奖励机制,必将激发员工以诚实劳动实现人生价值。

(通讯员:高凤云、望金平 责编:张玉婷 审核:朱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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