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夷陵区1家法律服务所、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获省级表彰

6月16日,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会议通报表彰了一批省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和省级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夷陵区龙发法律服务所获评“省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民生法律服务所黄亮被评为“省级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夷陵区民生法律服务所副主任黄亮当选为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

近年来,夷陵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把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水平作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投身矛盾纠纷调处,为村(居)民普及法律知识,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为基层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指引。同时,不断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将法律服务的触角逐渐延伸到基层各个角落,区内已成立9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共3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的重要性日益显现,覆盖面越来越广,已成为村(居)依法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不断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力度,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发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优势,推动该群体持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平安夷陵、法治夷陵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通讯员:黄艳丽 责编:谈金临 审核:朱家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