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示范判决”,黄花法庭3天化解物业纠纷43起

“小区物业服务差,处理问题不及时,我们凭什么要给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近日,夷陵区黄花镇某安置房小区部分业主拖欠、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催要无果,遂将未缴费业主诉至法院。

考虑到物业纠纷主体多、争议大、积怨深、易激化等特点,面对大批量的物业类纠纷,夷陵区人民法院黄花法庭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路径,决定采用“诉前调解+示范判决”模式处理该批量纠纷。

为诉前调解工作有效开展,承办法官先是“实地走访+社区咨询”了解小区物业服务情况,后是采取“上门+电话”的方式确保对业主通知到位。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王梅春认真听取业主心声和物业公司诉求,耐心安抚业主情绪并普及法律知识,热心为业主就房屋居住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经多番努力,业主认识到物业服务差不应是直接拒交物业费,而是要通过合理途径反映诉求,纷纷表示愿意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意识到应加强与业主间的沟通交流,与业主间形成和谐关系,也表示愿意给出一定折扣。最终,到场43名业主共计40名当场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

调解失败的,承办法官当场决定对其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并作出示范判决,以此引导小区业主主动缴纳物业费。43起物业纠纷从起诉至结案,用时仅三天。几天后,物业公司主动联系法院,告知部分业主开始交费。

下一步,夷陵法院将持续加强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将法院工作前移,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通讯员:李聪聪 责编:张玉婷 审核:朱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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