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夷陵好人”评选活动开始啦!

近日

夷陵区委宣传部 区委文明办

发出通知

启动第五届“夷陵好人”评选活动

赶紧来看看

一、推荐范围

凡在夷陵区生活、工作或学习的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第五届“夷陵好人”候选人。已当选历届“夷陵好人”“道德模范”的,不再参加第五届“夷陵好人”评选。

二、参评标准

“夷陵好人”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认可。

三、推荐类别

“夷陵好人”分为五类,推荐时须按照以下五个类别对应推荐。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 敬业奉献: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2. 孝老爱亲:注重家庭、家风、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      3. 助人为乐: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4. 见义勇为: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5.诚实守信: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四、实施步骤

(一)择优推荐

坚持属地推荐、行业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择优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先进典型。各乡镇(街道、试验区)每月至少推荐1人,区直各单位每两月至少推荐1人。其中区总工会、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扶贫办、区妇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每月至少推荐1人。推荐单位要对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的推荐组织或个人,其推荐人选不纳入正式候选人。

(二)事迹展播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和各级新闻媒体做好对接,在确保事迹真实性的基础上开展宣传。4 月起区融媒体中心开设第五届“夷陵好人”评选专题,对事迹突出的典型人物,安排新闻记者进行采写报道。 

(三)评定命名

由区委宣传部、区委文明办审提出候选人名单,集中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区委文明委审定后,对第五届 “夷陵好人”通报命名。

各地各单位于每月10日前将“夷陵好人”候选人推荐材料 (推荐表、事迹材料、1寸免冠彩照及2张体现事迹核心内容的生活照)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区委宣传部5030室,重大突发事件中涌现出来的典型随时报送。报送前,报送单位要先征求拟推荐候选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的意见,并同步征求属地公安等相关部门意见(党员 和公职人员须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综治、环保、法院等部门意见)。 

联系人|郑雪丽

电话|7838089

邮箱 | xck5030@163.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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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第五届“夷陵好人”候选人推荐表

来源:夷陵区委宣传部 区委文明办

责编:谭羽利

审核:高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