踊跃报名参军 接受祖国挑选

2020年春季征兵开始了!请全区广大有志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接受祖国挑选!夷陵区征兵咨询电话:7822328

各乡镇、街道、试验区和区直各单位,要抓住大学生、务工返乡青年春节探亲时机,充分发挥一切可用的全媒宣传工具、宣传阵地的作用,广泛开展征兵宣传,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踊跃报名参军、献身祖国国防的浓厚氛围。

2020年春季征兵宣传须知

2020年春季征兵开始了。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军营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一座锻炼人才的大熔炉,当兵的历史是一笔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参军报国既是磨砺人生、实现理想抱负的重要途径,更是热爱祖国的高尚行为。谁选择了军营,谁就选择了光荣,选择了责任。

一、参军应具备的条件

国家对公民服现役条件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只有符合条件,才能批准入伍。

1、征集对象

男青年:春季征兵征集对象主要为各类往届毕业生、本科、高职高专在校生和春节务工返乡高素质青年。

2、政治条件:征集的青年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具体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执行。

3、身体条件:具体按照国防部2015年新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应征的基本体格条件是:

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标准:左眼裸眼视力≧4.5,右眼裸眼视力≧4.6,采用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离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以上。

4、年龄条件:为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青年,其中高中、中职往届毕业生不超过22周岁,大专、本科往届毕业生、在校生不超过24周岁。

二、大学生参军特别优惠政策

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高专>毕业生、在校生以及刚被录取的新生)参军除享受针对所有士兵的统一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以下特别优惠政策:

1. 大学生士兵优先优待

①、优先征集入伍。大学生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

②、国家补偿(减免)学费、代偿助学贷款。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实行资助,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其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费予以减免。资助对象包括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大学生士兵选拔培养

①、选取士官。A.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义务兵,可以直接选取士官。B.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其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②、士兵提干。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的士兵,可列为提干对象,经一定考核合格后,可直接选拔为军官。

③、报考军校。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可以通过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考取军校,经过2年学习后毕业合格的,即可获得本科学历、成为军官,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④、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经过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经过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后即可成为军官。

3、大学生士兵复学升学

①、复学(入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②、考研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分别在退役后3年内、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③、免试读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士兵退役后,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④、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国家每年设立5000人以内的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⑤、免试升本科。A.高职(专科)在校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B.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C.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⑥、专升本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专升本(普通本科)考试,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超过30%。

⑦、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⑧、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直接获得学分。

4、应征入伍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复学(入学)学费减免手续办理程序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实行资助,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其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费予以减免。具体办理程序是:

第一步,个人填写申请表。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协议书。

第二步,学校审核申请信息。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第三步,征兵办盖章确认。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征集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第四步,学校落实补偿代偿。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复核合格后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

第五步,减免复学(入学)学费。退役后回校复学(入学)的学生,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写并提交《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三、优待安置政策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①、2019年夷陵区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约为19000-20000元。

②、大学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本科生及以上学历者按基础标准增发100%,专科生按基础标准增发50%。进藏(疆)和高原条件兵家庭优待金按基础标准的3倍发放。进藏(疆)和高原条件兵的大学生义务兵,除享受3倍基础标准外,同时享受大学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增发政策。(鄂民政发〔2014〕49号)。

2、退役安置

①、政府安排工作:(A)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B)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C)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D)是烈士子女的。

②、自主就业一次性退役金:由部队按每服现役一年4500元标准发给。

③、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由地方人民政府按下列标准发给:义务兵每服役一年补助4500元(两年9000元),士官在义务兵补助基础上,每多服现役1年增发20%(1800元)。

④、国务院、中央军委规定(国发〔2012〕56号),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规定的就业服务、教育优待、小额贷款、个体经营减免费用和税收等各方面优惠政策。

⑤、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一年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免费组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四、有关违反兵役法规的惩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征兵工作实施细则》,拟对因思想原因退兵人员给予以下处罚:

1、按照当年夷陵区义务兵优待金两倍的标准给予经济处罚,由夷陵区人民政府执行,罚款上交区财政,如当事人拒不执行,移交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章第六十六条、《征兵工作条例》第十章第五十一条、《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一条、《湖北省征兵工作实施细则》第十一章第四十五、四十七条之规定)

2、所在地区和单位不得将其评为劳模、先进工作者或授予其他荣誉称号。(依据《湖北省征兵工作实施细则》第十一章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3、两年内不得将其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全区所有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不得招聘和录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章第六十六条、《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4、两年内公安机关不得为其办理出境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章第六十六条、《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5、两年内教育部门取消其报考高、中等院校资格。(依据《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6、两年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依据《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7、开除党、团籍,不予批准接纳为党、团员。(依据《湖北省征兵工作实施细则》第十一章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8、将思想退兵人员列入《夷陵区20XX年拒服兵役人员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通报。

五、报名方法和征集程序

应征青年必须在全国征兵网报名(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也可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名。经乡镇(街道)武装部初检初审后到区征兵体检站体检和政考,符合条件的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今年春季征兵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1月份为组织准备,宣传发动阶段;2月3日至7日为乡镇初检初审阶段;2月10日至14日为区站体检阶段;2月15日至29日为政考、走访阶段;3月1日至10日为新兵役前训练及定兵阶段;3月11日起运阶段。

关注“宜昌市征兵信息平台”公众号

夷陵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0年1月

评论一下
评论 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