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
又是一年春节来临,在这个万家团圆的美好日子里,您们又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乡,见到了日思夜想的亲人,在过去的一年里,您们付出了辛勤的汗水,也收获了成功的喜悦。在此,夷陵区民政局全体工作人员向您们致以最诚挚的问候!在新的一年里,敬请您一如既往支持民政事业,并且继续履行好家庭责任、社会责任。
作为儿女,要多关心父母幸福。您远赴他乡,常年在外务工、创业,却留下一对对年老体衰、艰难度日的孤独身影。您有没有想过,生活中他们也会遇到各种琐事,房顶漏雨、水管冻裂、灯泡需要换新、去医院手足无措等等,这些在我们看来零零碎碎的小事,却让他们一筹莫展。虽然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爱留守老人的措施,区民政局组织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开展上门服务,对每位留守老人每月至少入户探访3次、每星期至少电话问候一次、传统节日必须入户一次,但老人们最需要的亲情慰藉只有您能给,任何人都替代不了,这也是法定义务责任。父母给了我们生命,含辛茹苦抚育我们成长,我们真正陪伴父母的有效时间并不多,请珍惜这宝贵的时间,让他们安享晚年幸福生活,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请尽量留在父母所在地工作,在您迫不得已需要外出务工、创业养家糊口时,请给父母配备一部手机,时常与父母保持联系,知晓他们的行动,外出前要将自己的务工地点、单位和联系方式告知所在村(居)委会,一旦长时间与父母联系不上,请立即告知村里、亲戚或邻居,请他们速去了解情况,并且与关爱联系人加强沟通交流,给不了精神关爱,至少要给父母留足生活所需物资和费用。
作为父母,要多关心孩子成长。您辛苦外出务工、创业的目的是为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经济条件,虽然忙于打拼,但内心时刻牵挂着家中的儿女。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更是家庭的希望。选择外出务工、创业,陪伴孩子的时间必然就少了,与孩子之间就会有一道无法弥补的鸿沟。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孩子不仅需要物质上的保障,更需要精神上的关怀和慰藉,父母的陪伴与呵护最重要,这是党和政府、社会都是无法替代的。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留守儿童健康成长,2019年对特殊困难留守(困境)儿童实施了儿童代理家长制度,在不改变监护权的情况下对儿童提供关爱帮扶。同时,依托村(居)委会,大力推进“儿童之家”建设,为儿童营造了快乐生活、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和氛围。虽然您的孩子得到了党委、政府及学校、社会的关爱,但仍然无法代替血缘亲情。建议您尽量回乡就业、创业,如果必须外出务工,建议每周至少与孩子通1次电话或者进行1次视频聊天,每周与孩子的委托监护人联系1次,每周与儿童代理家长联系1次,每月至少要与孩子所在学校班主任联系1次。节假日时要尽量与孩子团聚,或者把孩子带到身边养育、教育,亲身感受孩子的成长变化。只有这样,您们在创造物质生活的同时,也给孩子创造了一个健康和谐温暖的环境。
作为丈夫,要多体恤妻子不易。您是家庭的顶梁柱,家里的一片天离不开您,更离不开您的爱人,您为了给爱人与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背井离乡,日日饱尝思念之苦。您在外打拼的同时,也千万别忘记了,您的爱人,也在担负起了照顾一家老小的责任和重担,她们曾经也是父母心中的公主、掌上明珠,为了支持您的工作,学会了料理家务、学会了农业生产、学会了处理各种棘手的困难,让您在前方工作无后顾之忧。“天下之本在家”,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 “安”是“家”中有“女”,一个好妻子能影响丈夫,一个好母亲能影响子女,女性在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具有重要的力量。所以,请您珍惜爱人的价值,平时多嘘寒问暖,在一些重要的节日以及她生日的时候,制造一些浪漫的小惊喜,不仅给予她物质保障,更给予她精神关爱,相信您所做的,她都能感受在您心中最重要的位置,让您们之间的爱坚如磐石。
作为居民,要多支持殡葬改革。春节即将到来,元宵节、清明节也将接踵而至,是团聚的日子,也是城乡居民祭拜亲人、寄托哀思的传统高峰期,在这里提醒大家:自觉遵守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禁止销售和使用不易降解祭祀用品,禁止建造活人墓、大墓、豪华墓,提倡采取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等文明祭祀方式开展祭扫活动。区政府自2017年起,连续三年在全区开展文明祭祀和散坟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生态节地安葬和文明祭祀新风已经形成。2019年9月1日起,全区实行火葬区殡葬改革以来,小溪塔、试验区等城区居民大力支持、参与推进殡葬改革,火葬区火化率、集中安葬率均达到100%。2020年是全区殡葬改革的重要之年,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要求,带头推行殡葬改革,给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请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与、共同监督,让我们一起带头践行“三风两严”社会新风尚:
——传承家庭文明新风。对在世老人多关心、尽孝心,厚养俭葬,使他们在世“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对逝去的故人,节地生态安葬,节俭文明祭祀,不搞封建迷信,不搞大操大办。
——弘扬文明祭祀新风。夷陵区境内全域禁止销售和使用不易降解祭祀用品,包含塑料、布料、锡箔纸等材料制成的祭祀用品,提倡用敬献鲜花、栽种植物、网上祭扫等生态低碳祭祀方式缅怀故人。在祭祀过程中不乱扔垃圾,不毁林毁地,不烧火纸污染空气,自觉维护我们共同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倡导绿色殡葬新风。严格遵守《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殡葬改革的通告》,火葬区一律实行遗体火化、集中安葬;推进土葬区改革,推行遗体火化、集中治丧、集中安葬;加强活人墓、豪华墓、大墓、散埋乱葬及违法违规经营墓地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规范丧葬用品和丧葬服务市场管理。
——严禁乱占乱埋乱葬。严禁在铁路、公路、河道两侧各500米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区、开发区周围500米内乱埋乱葬;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买卖墓地墓穴;禁止建活人墓、家族墓;禁止超面积、超标准建设墓穴(埋葬骨灰的单人、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墓碑高不得超过80公分、宽不得超过60公分)。倡导推行骨灰存放、树葬、深埋等节地生态葬法。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建造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的,自行平毁并恢复土地原样;对不按规定治丧、火化或安葬等违法违规行为,由死者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试验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会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处理;严厉打击私自买卖墓地、建造坟墓行为。对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党员干部不按规定办丧、火化和安葬的,除依法予以处理以外,同时由区纪委监委予以处理。
广大居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关爱留守老人,关爱留守(困境)儿童,关爱留守妇女,崇尚文明、摒弃殡葬陋习,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区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为建设“强区主城、富美夷陵”做出积极贡献。
最后,值此春节即将到来之际,恭祝全区居民朋友们:新春快乐、合家欢乐!
宜昌市夷陵区民政局
202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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